管局规则-广西
企业用户
备案前资料:
1.企业需使用最新证件(即三证合一证件)备案,证件颁发日期需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的单位信息核准日期保持一致
2.ICP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3.归属地严格要求本地
4.广西政府机关备案要求域名后缀非必要为.gov.cn
5.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6.不同前缀的域名一起备案,需要按不同网站提交
7.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填写备案信息:
1.广西企业备案 要在网站信息栏备注网站的用途
2.网站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的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3.后缀为.gov.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
4.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5.备案提交后通信管理局会24小时内发条短信验证,按照短信内的链接或复制此链接进行验证http://hcainfo.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messageAuthentication.action。收到短信24小时内未验证将会被驳回
个人用户
备案前资料:
1.个人备案主体信息备注栏和网站信息备注栏都需备注系统承诺的话术
2.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3.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4.一次性备案多个域名网站,请提供域名证书复印件、网站建设方案书(可自行撰写,无格式要求)、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管局(通信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3号广西区通信管理局一楼大堂前台,联系电话:0771-2628797,邮编:530012)
5.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
填写备案信息:
1.个人网站提交时需在主体备注和网站备注中写:“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2.个人网站上报时须备注说明网站所涉及的内容(内容必须符合个人网站性质)
3.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和备注的网站内容有一定关联
4.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手机号码最好是省内的,不是本省的要备注原因
5.备案提交后通信管理局会24小时内发条短信验证,按照短信内的链接或复制此链接进行验证http://hcainfo.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messageAuthentication.action。收到短信24小时内未验证将会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