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局规则-辽宁
企业用户
备案前资料:
1.企业需使用最新证件(即三证合一证件)备案,证件颁发日期需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的单位信息核准日期保持一致
2.单位名称若包含投资管理、担保、典当、贷款、理财,则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3.联系方式必须为本人真实号码,手机可以拨通且是本人接听电话 ,接通后配合备案真实性核验
4.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金融行业必须是法人
5.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一不可交换使用
6.如果法人是香港人,必须提供护照,护照要是原件拍照或者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可以是彩色复印件
7.辽宁已备案网站如打开需要跟备案主体性质保持一致,个人不可以涉及企业
8.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填写备案信息:
1.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
2.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3.备案提交后通信管理局会24小时内发条短信验证,按照短信内的链接或复制此链接进行验证http://hcainfo.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messageAuthentication.action。收到短信24小时内未验证将会被驳回
个人用户
备案前资料:
1.个人备案需填写两个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是同省的
2.个人备案对于是否是本省的身份证没有要求
3.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4.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5.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没有要求必须开放,如开放网站内容不能超出范围
6.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填写备案信息:
1.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2.备案提交后通信管理局会24小时内发条短信验证,按照短信内的链接或复制此链接进行验证http://hcainfo.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messageAuthentication.action。收到短信24小时内未验证将会被驳回